妆家人余相涛 发表于 2020-4-13 17:37

妆家人给化妆品店写的韩国纳益其尔侵权案的法庭答辩

本帖最后由 妆家人余相涛 于 2020-4-13 18:00 编辑

经过妆家人公众号的持续报道,“纳益其尔起诉化妆品店”事件逐渐引发全行业的关注。新冠疫情期间,“纳益其尔起诉化妆品店”事件仍然没有停歇,以前撤诉了的又重新起诉,还增加了不少新店。
面对纳益其尔厂家这次预谋已久,精心布置的维权行动,突然接到法院传票的店老板们由于缺乏经验,被打得措手不及。据一位已经开庭过的店老板介绍,在法院发出传票和起诉状后,纳益其尔厂家聘请的律师会私下通告化妆品店要求庭下和解。并告知店老板,接受和解仅需赔偿7000-12000元,若不接受和解,开庭后会被宣判赔偿27000元。妆家人很痛心的看到,部分店老板经不起律师的欺骗和恐吓,选择了庭下和解。
在此,我想告诉各位店老板,在纳益其尔这起案件中,我们门店是正常进货,正常销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不要接受和解或私了。即便我们有过错,按照法律法规也不该赔偿那么多钱。
打官司没那么神秘,也不可怕。就是到法院讲法律,讲道理。现在法院全国联网,正常庭审时所有人都可以观看,公平、公正、公开。法院的工作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宣判也要符合这个原则。所以,不要被诉讼书上吓住,最终要不要赔偿,赔偿多少,不是纳益其尔说了算,也不是那些律师说了算,是法官说了算。
之前妆家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份法庭注意事项和法庭答辩建议。从部分已开庭店老板的反馈来看,现场答辩过程中,除了对基础事实的陈述外,个人的应变能力和对法律条款的熟练运用也非常关键。这几天我也翻看了一些法律条款和相关文件,在原有的基础上推出了现场答辩的2.0版本,方便大家直接复制。

答辩状

答辩人:      
**市县***化妆品店
地址:**省**市县***街**号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如不是营业执照上本人亲自出庭,需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出具委托书)

被答辩人:韩国株式会社纳益其尔
法定代表人:郭锡玕          特别授权代理人:杨伟华

地址:韩国首尔市江南区大峙洞946-1番地格拉斯大厦24层

答辩人因株式会社纳益其尔起诉我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被起诉的涉案产品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是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从****公司或批发店购进。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知,答辩人没有侵犯被答辩人商标专用权的故意,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至于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其并不能当然作为认定答辩人商标侵权故意的依据。民事商标侵权则需要有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为前提。因答辩人的涉案产品有合法来源,答辩人没有商标侵权故意,因此无需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二、被答辩人诉请答辩人赔偿人民币30000元损失没有任何依据,依法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被答辩人开口即要求答辩人赔偿30000元侵权损失费用,但并未提供任何依据说明其损失赔偿额是如何计算而来,因此,其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30000元的损失赔偿费用因没有任何依据而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另一方面,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答辩人不能证明其自称的因答辩人商标侵权所遭受到的损失,那么,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就应带按照被答辩人所认为的因答辩人侵权所得利益进行赔偿。即使答辩人真若构成被答辩人认为的销售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答辩人的侵权所得利益只有***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答辩人的侵权赔偿数额也只有***元。但被答辩人却没有任何根据的漫天要价30000元的侵权赔偿额。所以,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无理要求。

四、被答辩人在起诉状里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是虚假的、不完整的,纳益其尔品牌自2015年创始人犯罪入狱品牌即开始下滑,2017年韩国政府不顾中国强烈反对布置了萨德导弹,严重挑衅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纳益其尔品牌在中国已经没有多少顾客愿意购买,纳益其尔的直营销售门店纷纷关闭,根据2017年纳益其尔的年报,在中国的上海法人单位亏损达20.4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60万元),北京法人单位也亏损了17.3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69万元)。被答辩人隐瞒了纳益其尔在中国市场的惨淡现状,妄图靠打官司发不义之财,在全国各省发起近3000起诉讼,索赔总额逾亿元。对于这种不去认真做市场,妄图靠发律师函、打官司敲诈勒索发财的公司,我们保留后期反诉的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我是妆家人app创始人、有功网美妆论坛总版主余相涛。如果你也接到了起诉状或律师函,请加我的个人微信号 2410656 ,把起诉状发照片给我,后面拉进纳益其尔全国应诉群,一起来应对。


百姓宾馆5586019 发表于 2020-8-15 19:33

你好,余总,我是被纳益其尔起诉的商家之一,急需你的帮助,谢谢

妆家人余相涛 发表于 2020-8-30 15:45

纳益其尔起诉状里没有授权或授权不全的答辩模板

答辩人因株式会社纳益其尔起诉我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本诉讼状附证据均为北京瀚汇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人员参与并申请公证,在诉讼案卷中未见有(韩国)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给给北京瀚汇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在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即进行的调查取证行为没有依据属无效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二、被答辩人也即在起诉状中的具状人是(韩国)株式会社纳益其尔,起诉我店侵害商标权,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名是杨伟华律师,在诉讼案卷中未见有(韩国)株式会社纳益其尔给杨伟华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杨伟华律师无权对我店发起侵权诉讼,应予驳回。

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鲁14民初418号、(2020)冀11知民初11号、(2020)冀知民终118号和(2020)闽民终236号 裁定书与本案基本相同,福建省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未经授权的取证鉴定无效,未经授权的委托人起诉无效。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依据,特别授权人没有得到授权,无权对答辩人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魅惑美妆日化店 发表于 2021-5-15 18:02

你好余总,感谢指点,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真的不知道怎么应对

ChongQi 发表于 2021-6-30 19:29

本帖最后由 ChongQi 于 2021-6-30 19:31 编辑

你好,余总,我也是被纳益其尔起诉的商家之一,我们是从市场上进的货,留有进货凭证和打款清单,我们该如何处理,急需你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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