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 http://www.ptq.gov.cn/sites/pages/NewsDetail.aspx?id=c9c19901-7f4e-4eef-9530-397ed092ba2f 近年来,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区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免费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但在新形势下,防辍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初中巩固率出现了波动,非正常流失情况有所反弹,已影响到我区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制约了我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推进。为了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确保今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湛江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以下简称防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防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认识义务教育防辍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带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消除辍学现象,关系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各镇(街)、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区的高度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克服“学生来不来是其自己的事”的错误认识,动员一切力量,坚决“不让一位学生辍学”,坚决把学生辍学率降下来。 2、认清我区义务教育防辍工作的形势,增强紧迫感。近年来,我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的就学管理工作,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得到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在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来,我区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招生送生,一手抓好防流控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率得到一定的提高。初中年辍学率由2007年的7.12%下降到2009年的4.95%,初中三年保留率由2007年的72.4%,提高到2009年的86.3%。但是,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巩固工作与省、市的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初中三年保留率比全省平均数88.76%低2.46个百分点,比欠发达地区平均数87.81%还低1.51个百分点,被市列为“防辍重点单位”。各镇(街)、教育部门和各学校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防辍工作,要在2011年前摘掉“防辍重点单位”帽子,达到“双高普九”的目标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防辍工作的目标 根据省、市的要求和我区的实际,确定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防辍工作总的目标是:三年内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巩固工作有明显改观,全区小学阶段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2%以下,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初中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达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标准。阶段具体目标是:小学年辍学率2010年控制在0.3%以下,2011年在0.2%以下;小学毕业生升学率2010年达到99%,2011年达到100%;初中年辍学率2010年全区控制在3%以下,其中原区办初中控制在2%以下,原镇办初中控制在3.5%以下,2011年全区控制在2.5%以下,2012年全区控制在2%以下;初中三年保留率2010年达到91%以上,2011年达到92%以上,2012年达到94%以上。 各镇(街)和各有关单位、学校要根据防辍工作目标任务,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制订2010-2012年防辍工作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年度落实镇(街)、学校的防辍目标,明确责任人、落实相关措施、建立督查考核和奖惩办法,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创新制度,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三、全面落实防辍工作的责任 1、明确各级政府的防辍责任,强化政府行为。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辍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区政府—镇(街)政府—村、居委会”防辍工作管理机制。镇(街)应当加大义务教育的投入,加快学位建设,满足本区域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要进一步明确镇(街)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防辍工作责任,成立义务教育阶段防止学生辍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义务教育防辍工作的领导。镇(街)要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镇级领导要有专人管理辖区内中小学的“防流控辍”工作,有专人联系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入学和防辍工作。村民(居民)委员会要维护好学校周边环境,协助政府和学校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防辍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村民(居民)委员会和自然村要指定专门干部负责本村适龄儿童、少年的动员入学工作和防辍工作。 2、落实教育系统的防辍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防辍责任制。区教育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防辍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区教育局要落实责任股室和专干,具体负责义务教育防辍日常工作。各中心小学校长、中学校长是本校义务教育防辍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本单位义务教育防辍工作负总责。校长是学校防辍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教导处是学校防辍工作的核心部门,要做好学生入学与防辍工作的跟踪落实和登记上报工作。初中学校和镇(街)中心小学的教导处要设立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和学生辍学报告工作。班主任是班级学生防辍工作的责任人,是学校防辍工作最主要的实施者,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和保护班主任做好防辍工作的积极性。在明确职责任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科任老师和其他教职员工的作用,形成全员参与、全程跟踪、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 3、强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及时纠正部分家长不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的违法行为。各中学、各中心小学要及时统计未到校的学生情况,由镇(街)政府(办事处)向学生家长发出敦促学生回校通知书,并派专干和学生所在村委干部一起到学生家中做思想动员工作。各镇(街)要制定具有约束力的防辍规定,对家长或监护人拒不送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上学的行为要依法制止。采取发送敦促复学通知书、批评教育和集中学习等办法,促使其履行法律责任,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学业。 4、落实工商、劳动、公安等部门的责任。加大对非法招用童工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并进行录用登记,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工商、劳动等部门要依法对辖区内非法介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等处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坚决制止一些镇村干部为未完成义务教育学生外出务工开具相关证明的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四、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从根本上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1、科学制订规划,合理调整布局。各镇(街)要积极推进集聚办学,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网,明确每一所学校的服务范围,坚持并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义务教育学位分配办法和操作程序,保证小学入学和小学升初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积极推进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寄宿生在学校有较好的生活条件和后勤服务,让他们安心住校上学。 2、合理配置师资,实行常态编班。区编办、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编制管理,足额配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各学校要按照省制定的编班办法,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和随机的原则均衡编班。学校不得为新生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学校不得设重点班,不得擅自设实验班,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必须建立在普通班的基础上。同时,学校要为各班合理配置师资,确保各教学班教育教学服务水平基本均衡。对编尖子班、重点班等行为,依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以提高质量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决纠正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要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使每一个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要高度重视研究解决农村初中、村小和教学点在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存在问题,着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质量。学校及教师要倡导启发式教学,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变“满堂灌”、死记硬背、搞题海战术的方式,促使学生主动学习、愉快学习、热爱学习。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外作业量。逐步建立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4、认真做好“学困生”的帮困工作。各学校要成立帮 困工作小组,建立帮困工作机构,切实有效的开展帮困工作。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考试不排名次,热情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后进生”等错误做法。要制订帮助“学困生”计划,认真细致地做好“补差”工作。要充分利用学校的现有资源,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最大限度地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防止学生因厌学而失学。 5、积极开展初中学生人生规划指引专题教育,加强初中毕业生升学引导。在初二第二学期开始,在班会、思想品德课中开展初中学生人生规划指导和升学指导教育,结合本地实际,介绍经济社会发展对公民素质要求和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情况,宣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资助政策和就业前景,引导初中毕业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认识人生发展,指导初中毕业生选择报读高中阶段学校。 6、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培育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积极创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落实好《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要求,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过激行为;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创建安全文明学校,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使校园处处体现教育和熏陶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和谐育人环境。 7、加大扶贫助学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制度。同时,组织、动员和鼓励个人、社会团体,开展“阳光工程”等多种形式的献爱心、回报社会等扶困助学活动,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要统筹各方面扶贫助学活动和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的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