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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大联盟,相当于是一个商会或协会的意思,现有的商会和协会,是代表了化妆品品牌商和代理商利益的,主要是维护这些品牌商和代理商的利益的。
我们成立的联盟,是以化妆品店为主体,对于不讲道义的化妆品品牌和代理商,我们可以联合起来发出建议、警告,甚至抵制和封杀。
比如A品牌,这个品牌,是完全由化妆品专营店做大做强的。 但这个品牌,现在提出口号,要进商场和超市,表面上说这些商场和超市由各地签约的零售商来操作。但大家都清楚,普通零售商的拿货折扣是做不起商超的,然后他们就顺理成章的由代理商来做了。化妆品店老板在当地辛辛苦苦推广的这个品牌,就被代理商摘了成果。他们在商场和超市的促销力度更大。
A品牌还在网上销售,不仅厂家自己设了网店,还有很多各省的代理商自己也建有网店。
联盟成立后,我们就以联盟的名义,向省里的代理商们提出意见。要求厂家整治网上销售,发现一例,查处一例。谁供货给网店了的,就断谁的货源。
如果该品牌办不到,联盟将停止进货1周以示警告,同时,联盟向媒体发布公告。A品牌无视合作客户利益,收取合作店押金禁止窜货。但事实上支持窜货的就是这些厂家和代理商,在问题未得到解决前,联盟继续停止进货以示抗议。
停止进货1周,对于化妆品店来说,是没有什么损失了。但对品牌商和代理商来说,就是个严重的信号了。
同样的道理,其它品牌的化妆品店,只要做了侵犯店老板利益的事情,就由联盟来评判是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