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有功网美容化妆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一键登录

查看: 14115|回复: 78

化妆品过敏 化妆品店认赔但要先鉴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3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晚报讯(记者 黄玲)恩施市舞阳办事处七里坪居民胡女士在使用化妆品后患上接触性皮炎入院治疗,但化妆品店老板拒绝支付住院费,称一定要做相关鉴定后才认赔。3月30日,胡女士在州城胜利街一家叫“兰轩儿化妆”的化妆品店花80元购买了祛斑用品。她称使用祛斑用品后脸部出现红斑,有明显的肿胀,并伴随剧烈痛痒及腹部不适。3月31日,化妆品店为胡女士办理了退货手续,并为其在东门医院购买了一些治疗药物,但胡女士的病情未见好转。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化妆品店老板表示愿意赔偿800元钱来了结此事,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4月1日,胡女士因为病情加重,住进了湖北民院附属医院住院部接受治疗,医院初步诊断为接触性皮炎。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的物质很多,化妆品是引起该病的物质之一。目前,胡女士自己已经花去了1300多元治疗费,胡女士希望化妆品店能为她先垫付医疗费,因为不续交医疗费就要停药了。

    化妆品店老板称,使用化妆品后确实存在皮肤过敏的可能,但目前不能确定胡女士的病一定是化妆品引起的,因此一定要做相关鉴定后才认赔。(来自:恩施新闻网)
发表于 2010-4-3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伴随剧烈痛痒及腹部不适。

 

化妆品过敏怎么可能到腹部不适啊???怀疑是不是吃了别的东西的。另外春天本来就花粉多、粉尘多,很容易引起过敏。不一定与化妆品有关。

 

这家化妆品店老板也是倒霉不过,被赖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3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个鉴定法,是个难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315铁定撞枪口上,过了村就没店了,除非遇到非常较真儿的主儿鉴定,上报,宣传,可时间一拖就完蛋,消费者蛮可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3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一定是化妆品引起的,这个店主够倒霉的,赖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天过敏是很常见的事情哦,特别是祛斑,就更别说了
春天祛斑,我觉得要非常小心,看准皮肤,还要着重补水,补水比较关键的
不过,他说引起的腹痛,有点离谱了
这护肤品有那么大的渗透能力吗?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化妆品过敏还有这么严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敏只是皮肤表面的症状,怎么可能会闹腹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6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吃东西吃坏的吧,不可能是化妆品过敏。这店太倒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5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样鉴定这是化妆品过敏?还没有听说化妆品过敏引起腹痛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违规/投诉/建议/合作请联系:    值班编辑(小丹):   值班编辑(小容):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